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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澄清8起失实举报的通报

关于公开澄清8起失实举报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1日 |  来源:黄梅县纪委监委 |  点击量: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澄清保护机制,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现公开澄清8起党员干部受到失实举报问题。

1.关于澄清对下新镇党委副书记桂黎军骗取船舶柴油补贴和禁捕期财政补贴问题的失实举报。2018年4月,群众匿名举报桂黎军骗取船舶柴油补贴和禁捕期财政补贴。经查,桂黎军名下无船舶登记相关资料,也没有领取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相关信息。桂黎军的父亲桂德雄(系下新镇蜒螺地村村民,长期从事务农及水上渔业捕捞工作)名下有一艘登记证号为鄂渔06-50844的渔船。桂德雄的渔船申请国家渔业行业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是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经黄梅县渔政管理部门审核后依规享受的。信访举报问题失实,现予以澄清正名。

2.关于澄清对县看守所所长何亚军、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耀文有关问题的失实举报。2019年4月,魏某某实名反映黄梅县看守所所长何亚军违规为被羁押人员周某提供包庇,县人民法院法官王耀文游某某等人充当保护伞问题经查,魏某某反映的上述问题均不属实。2018年9月10日,魏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黄梅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另经黄冈市精神病医院司法所鉴定,魏某某患有心境障碍(双相)。信访举报问题失实,现予以澄清正名

3.关于澄清对五祖镇阻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超华欺负虐待老年人、违反政策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9月6日,何某某实名举报何超华欺负虐待老年人、违反政策等问题。经查,阻马村于2017年扩宽村级公路时占压了本村部分山林,举报人何某某认为此次占压的山林中包含以前村集体分配给其弟弟的面积,要求村赔偿其2万元。由于何某某弟弟全家户口已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迁往外地,按照村规民约,之前分配的山林现应归村集体所有,就拒绝了何某某的赔偿要求。何某某因此举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超华。信访举报问题失实,现予以澄清正名。

4.关于澄清对小池镇王世九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文伟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的失实举报。2018年9月,张某举报王文伟在2013年临港园区征收王世九村东高沙地时私自处理村部分征地款、侵占危房改造款问题。经查,反映的上述问题不属实。因张某与王文伟产生过矛盾,遂进行不实举报。信访举报问题失实,现予以澄清正名。

5.关于澄清对杉木乡柘林村党支部书记周天套取政府钱财问题的失实举报。2018年4月,於某某实名举报周天破坏农村生态环境,套取政府钱财,将生长了10多年的大树砍掉、重新栽种的问题。经查,2017年12月,黄梅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复垦工程在柘林村施工。因工程需要,施工方清除了他家2棵树木。由于於某某及其家人均不在家,小组委托於某某的大娘将300元赔偿款转交给他。於某某因没有及时拿到赔偿款而产生误会,遂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信访举报问题失实,现予以澄清正名。

6.关于澄清对黄梅镇沙岭社区党委书记户火明变卖集体土地、社区独吞征地款问题的失实举报。2018年11月,群众匿名举报黄梅镇沙岭社区党委书记户火明伙同三组组长黄安庆变卖集体土地78亩,社区独吞县二幼儿园征地款五百多万元的问题。经查,反映沙岭社区的两起征地,均为县政府委托原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征收,并签有土地征收补偿合同,程序合法合规,且补偿资金均按照分配方案落实到位。信访举报问题失实,现予以澄清正名。

7.关于澄清群众反映停前镇江塝村委会在风力发电项目中提取30%补偿款作为村委会经费的失实举报。20182月,村村民章某实名反映江村委会在风力发电项目中提取30%补偿款用作村委会经费的问题。经查,江村委会在风力发电项目中得到的收入为发电项目占压村集体山林面积的补偿款。因风力发电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没有及时将占压村民土地的补偿款及时拨付到位,且部分村民想在风力发电项目中多获得补偿款而怂恿章某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信访举报问题失实,现予以澄清正名。

8.关于澄清对濯港镇余显村党支部书记余五纯、副主任余小兵私卖村里土地问题的失实举报。2018年6月13日,余某实名举报余五纯、余小兵没有与村民协商一致,私自把村里土地卖了的问题。经查,2018年四、五月份,余显村响应县委、镇委号召,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少数群众对这项工作不理解,村组干部多次上门做解释工作。信访人余某从外地回家,听说土地流转这件事,误认为是村干部余五纯、余小兵在卖土地,遂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信访举报问题失实,现予以澄清正名。

以上澄清的8起失实举报中,有因信访人不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满足而造谣中伤的,有因群众对情况不清楚、主观臆想而举报的,有因个人矛盾意图打击报复他人的,有的甚至是受他人怂恿而举报的,也有因坚持原则、拒绝不合理要求而受到举报的。以上种种行为,不仅破坏正常的信访秩序,还给基层党员干部正常履职带来了负面影响。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开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传递出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向诬告陷害者亮剑的强烈信号。

今年是我县“脱贫攻坚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需要大批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带头人和领路人。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相信党组织、依靠党组织,坚信党组织是实干者、清白者的坚强后盾,坚决纠正“少干少错、不干无错”的错误观念。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遵照“鄂纪励十二条”要求,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对受到打击报复、诬告陷害的干部予以坚定支持和保护,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做到既有刻度、又有温度。同时,县纪委监委机关将与信访、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持续加大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破坏信访举报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诬告陷害者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实干者撑腰壮胆,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中共黄梅县纪委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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