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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黄梅县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9日 |  来源:黄梅县纪委监委 |  点击量:

    近期,黄梅县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

    1、五祖镇思源学校小学部教师湛世杰,在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过程中,违规接受补助对象家长礼金200元。湛世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刘佐乡杨东湾村治保委员胡盛智。在村财务帐报销违规超标准接待支出1659元。胡盛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张河福利院院长周德荣违规发放2013年度春节、端午节、五一、国庆节福利共计4300元。周德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小池镇杨泗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杨小平、副主任程利兵因同城吃请且存在超标准接待,两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破解“四风”隐身变异的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保持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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