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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年终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纪律的通知

关于重申年终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4日 |  来源:黄梅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  点击量:

时值年末岁初,为贯彻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要求,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现就督查检查考核工作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一、深入学习“八个严禁”规定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及时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纪律的通知》“八个严禁”规定,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不断增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把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进一步激发干部崇尚实干、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

二、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

督查检查考核一律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后开展,不得擅自打着县委、县政府的旗号,在部门文件中自行规定全县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督查检查考核一律按照审批的对象和范围开展,不得随意扩大或变更督查检查的对象和范围;督查检查考核一律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不得兴师动众、搞层层陪同、层层听汇报;内容相似、时间相近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一律采取联合组团方式开展,不得重复扎堆、层层加码、轮番督查考核。

三、坚决做到“四个更加注重”

更加注重日常监管,日常调研指导工作不得冠以督查检查考核名义,以考代管;更加注重基层实际,不得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进行考核;更加注重工作实绩,不得过度查看会议记录、台账资料,简单以留痕多少、迎检资料多少评判工作好坏;更加注重督查实效,既发现问题,又帮助解决问题,不得简单一味挑毛病、随意发号施令。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敢于善于开展同级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督查检查考核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加基层负担的问题,一律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中共黄梅县纪委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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