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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秸秆禁烧工作纪律的通知

关于严明秸秆禁烧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6日 |  来源:黄梅县纪委监委 |  点击量:

抓好秸秆禁烧工作是政治责任,必须结硬账、见真章。当前,正值秋收时节,秸秆禁烧工作形势异常严峻,为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地落细落实,现将“六个一律”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执行县委政府决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一律问责;工作不研究、责任不落实,守摊子、混日子、管控不力、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问责;不敢担当、不愿作为,作风漂浮、问题频发的一律问责;被上级通报、县级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一律先通报、后核查、再处理;认真落实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责任,县级分管领导对包保乡镇工作指导不力、敷衍塞责的,报经县委同意后,一律上报市纪委监委处理;追责问责中一律实行“五必追”:凡过火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的,实行主体责任必追、监督责任必追、直接责任必追、领导责任必追、监管责任必追。对严重失职失责,造成国家和人民财产重大损失的,严格依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县各乡镇纪委、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要坚持全覆盖、不间断、常态化的监督检查,以最严纪律、最严监督、最严问责,压紧压实各级责任链条,倒逼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推动严实作风成为黄梅党员干部的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为打赢秸秆禁烧的全民战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黄梅县纪委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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